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12月10日,我市33家医院调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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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2月10日零时,我市33家医院将统一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同步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试行)2012版》收费标准(以下简称《项目价格2012版》);并实现医保与33家定点医院新版项目数据库和新的信息系统对接运行。

  此次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是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任务,对破除以药补医机制,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规范价格行为,优化医院收入结构,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具有积极意义。

  此次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主要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关于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人社厅组织人员经过调查研究、专家论证,联合制定《项目价格2012版》,统一收费标准。

  此次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坚持和遵循的原则:一是“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通过降低部分大型设备检查、检验类等项目价格,提高诊察、护理、手术、中医类等项目价格,解决医疗服务价格与技术劳务价值严重偏离的问题,进一步合理优化价格结构,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二是“补偿成本、控制耗材、试点先行、动态调整”。我市将通过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实行零差率销售,降低耗材费用腾出空间,落实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确保群众就医负担不增加。目前调价工作已在呼和浩特、锡林郭勒、兴安盟等地相继开展。

  此次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分为综合医疗服务、影像学诊断、病理学诊断、实验室诊断、临床诊断、临床手术治疗、临床非手术治疗、临床物理治疗、康复治疗、辅助操作、中医医疗服务、蒙医医疗服务共计12类9221项。

  此次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主要对影像学和实验室诊断类项目进行下调。影像类主要降价的是大型设备核磁、CT检查和彩色多普勒检查,平均降幅约15%,如某三甲医院普通核磁平扫检查费下降200—250元;头部CT检查从320元降至260元;彩色多普勒常规检查从140元降至110元(包含图文报告费)。检验类项目普遍降价,平均降幅约10%。如常规感染四项从320元下降至270元,血常规三分类检查从18元降至15元,血常规五分类检查从30元降至25元。

  此次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主要对门诊诊察费、手术费等项目进行上调。取消挂号费,保留了简易门诊费1元/次,如果单纯开药不进行其他诊疗,直接看简易门诊即可。此次调整虽然将手术费进行了普遍上调,但将手术中常规使用的低值一次性耗材,如普通电刀头、负极板、吸引器管、一般缝线、注射器等打包定价,以控制卫生耗材的不合理使用。

  此次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总体上患者支出不会增加,门诊诊察费用虽然上调,但取消了挂号费和药品加成,同时大型设备检查、检验等项目费用的下降,患者支付不会增加。住院患者手术费用虽然上调,但绝大部分项目都纳入医保统筹支付范围,并随着医保支付方式等配套政策的实施及医用耗材的打包定价和药品价格的逐步降低,将会有效控制住院费用的上涨。特殊慢性病人(血液透析)门诊治疗标准没变,医保报销政策也没变,这部分患者费用不会增加。

  此次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保报销政策不变,不会影响群众医保报销,除33家医院外,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原医保报销系统正常运转。

  为了保障《项目价格2012版》的顺利实施和群众的利益,我市相关部门将采取一系列配套措施。

  一是建立部门间的协作推进机制。成立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协调工作组,对项目价格运行情况进行监测、跟踪评估和动态调整,确保医疗机构收入平稳、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就医负担不增加。

  二是进一步完善多层次保障体系,确保低收入和特殊群体的就医负担不增加。

  三是制定管控措施,加强对诊疗行为和医疗质量监管。

  四是加大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阳光招标采购力度。

  五是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不实行公示制度等价格违法行为,公开曝光严重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违法案件。对价格违规行为,可拨打价格监测中心电话12358。

  温馨提示:

  2016年12月10日零时,包头市肿瘤医院开始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试行)2012版》收费,如果您有关于新标准收费的问题,可咨询身边的医务人员。若还有未尽事宜,可拨打我院开通的绿色咨询通道:

  关于医疗服务价格的问题您可以咨询: 5352532 田乐

  关于医保报销的问题您可以咨询: 5913655 王媛媛

  关于信息技术的问题您可以咨询: 5352519 杨君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