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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肿瘤医院关于推进《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和价格2018修订版》实施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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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建立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机制,全面推开2018修订版医疗服务价格实施,同步取消一次性耗材加成。根据内医保字【2019】10号文件要求,市肿瘤医院于2019年11月29日零点进行《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和价格2018修订版》系统目录切换,同时正式启用<2018修订版>诊疗项目。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和价格<2018修订版>的通知规定内容基础上,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对《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和价格<2018修订版>》部分医疗服务项目进行调整、完善,并对部分诊疗项目报销等级进行调整。此次全面推行2018修订版推进实施目录,有近千项是对2012版项目价格的进行调整、完善,新增18项诊疗项目,删除678项诊疗项目,同时对“除外内容”中一次性医用耗材进行统一,规范形成了《<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和价格(2018修订版)>推进实施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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